为切实做好南乐县西湖幼儿园年秋季招生工作,根据省市县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,结合西湖幼儿园实际,现将我园招生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计划
3个班,75名幼儿
二、招生对象
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
三、报名时间
8月8日上午八点开始,额满为止
四、报名地点
南乐县昌州路西段路南西湖幼儿园
五、报名条件和报名需交材料
(一)购房户子女
1.在县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,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、产权登记证(包括房产证、不动产证等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下同)。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,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,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、用电、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。
2.在县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县城区居民子女,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、营业房产权登记证、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、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区无住房信息证明。
(二)城关镇农村户籍子女
1.户口本;2.村委会证明。
(三)无房户子女
1.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,户口随父母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,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、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县城区无住房证明。
2.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:(1)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和子女的户口簿;(2)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;(3)父母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一方在县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或经商营业执照;(4)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县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,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;(5)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(外省、市、县)或乡镇中心校(本县)出具的借读证明等。
(四)符合以上条件的,在规定时间内,携带上述相关材料、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新生入园登记表,(扫描下方